关于颁布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 1 | 6-3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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