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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税务局使用总局推荐地税综合征管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广西、贵州、新疆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研讨会议有关要求,各地地方税务局结合实际提出了使用总局推荐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的需求,现就你们使用总局推荐地税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征管软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前的准备工作

(一)做好整个征管软件推行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二)做好软件移植。在总局承担共性差异分析及实现的基础上,针对本地个性化需求承担软件移植工作。

(三)遵循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总局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全省集中的编码规则,并报总局备案。

(四)积极稳妥推广。征管软件的推广,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牢固树立全局思想,相关各个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作,加强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定考核、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积极稳妥地按照总局要求开展推广工作。

(五)做好运行维护。各省应及时充实省局业务和技术力量,安排好运行维护经费,建立运行维护体系和机制,完善问题反馈机制, 解决运行中的应用问题。各省在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总局信息中心。

二、总局将提供的技术支持

(一)组织学习征管软件。总局将于2006年11月组织你们赴广东、内蒙古地税局等已运行单位,对征管软件功能、推广上线、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

(二)组织共性差异分析及实现。总局将于2006年11月组织你们召开征管软件差异性分析研讨会,针对各地二次需求进行共性问题汇总。总局将统一承担共性需求的研发费用,统一进行软件版本管理。征管软件的相关版本和文档,总局将通过内部网的运行维护网站(http://130.9.1.248/地税征管)统一管理。各单位应及时浏览,并下载相关材料。

(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总局将于2007年在总局呼叫中心(热线电话:4008112366)设立地税征管软件支持座席,针对各地在使用征管软件中的问题进行远程支持服务。同时,总局将成立高级技术支持队伍,在系统故障、运行效率等方面为各地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总局统一承担呼叫中心和高级技术支持服务费用。

三、总局将在金税工程(三期)正式启动后,优先安排你局推广运行征管软件所需的设备、网络等采购和建设工作。

今后凡总局推行的单项应用系统与征管软件的接口开发等工作,原则上由总局承担。近期总局将完成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征管软件的接口开发工作,供各运行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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