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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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