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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9年度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696号)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各地成员单位的数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0年第一季度数据报送情况看,部分地区的数据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数据的整体报送质量和分析应用。现对加强数据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报送户数统计情况

2010年1月,全国国税系统共上报12933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数据,较2009年1月增加5624户;全国地税系统共上报7990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数据,较2009年1月增加4177户。从各地上报情况看,部分地区两年的企业数据报送户数存在差异,没有按要求补报相关企业2009年的同期数据(见附件),影响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数据采集、分析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补报相关企业数据

保证年度之间企业户数的一致性,是数据应用同期比较口径一致的基础。各地应认真比对2009年与2010年报送的企业户数情况,凡不一致的,应尽快核实补报相关企业的数据。部分还没有报送数据的地区应尽快按照要求抓紧上报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相关数据。

(二)确保数据报送质量

2009年以来,各地数据报送质量总体上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部分地区数据上报不及时、数据准确率不高或空表等问题。下一步,各地应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纠正和杜绝以往存在的问题。

(三)调整报送时间

从今年6月开始,各地数据报送时间统一调整为征期月底前。

附件:各地报送企业数据户数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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