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实施方案报给你们。
附件: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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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实施方案报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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