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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纳税服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辽源市、松原市、通化市、延边州地方税务局,前郭县、辉南县、长岭县、长春市双阳区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创业服务的精神与要求,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展服务中心”)决定从9月中旬至11月份,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贴身式”专业化服务培训工作。为配合做好本次培训工作,落实省局“双提高”活动要求,努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市(州)、县(市、区)初创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及其相关人员。地税系统参与进行纳税事项培训的地区是:辽源市、延边州、长春市双阳区、前郭县、辉南县、长岭县。

二、培训内容

(一)地税基础知识简介;

(二)纳税人常见疑难问题解析;

(三)税收优惠政策应用;

(四)涉税互动交流。

三、培训时间

辽源市: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

延边州: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

长春市双阳区: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

前郭县: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

辉南县:11月4日(星期四)上午。

长岭县: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

四、培训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的领导要充分意识到,本次培训是地税系统落实“双提高”活动,为纳税人服务、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给予高度重视。各地区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并组织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配合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次培训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辅导效果,相关市州局纳税服务部门为地税部门牵头单位,统一做好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其中:

1、本次培训活动由各市州局统一派出人员进行讲解和现场答疑、互动。主讲人员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税收知识全面,具有较好授课经验的业务骨干。同时,各市州局业务部门人员也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疑难问题解析以及相关互动交流,确保培训效果。

2、为保证讲课效果,省局初步拟定中小企业投资创业《税收政策应用与辅导》讲稿(可在FTP纳税服务处毕军业文件夹下载),供各地在宣讲过程中参考。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做好补充完善。基本要求是做到有的放矢,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初创及其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疑惑、实际困难和问题。

3、各市州局纳税服务部门要注意系统收集本次活动情况,特别是中小企业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包括各种想法、建议和要求,并结合整个宣讲、答疑和交互过程,对实际效果做出简要评估(省“发展服务中心”也将同时对授课效果进行评定)。各地简要评估情况要在宣讲结束后10日内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省局纳税服务处汇总后上报省局“双提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地纳税服务部门要结合本次活动的契机,认真研究与本地“发展服务中心”后续合作问题,努力通过有效的平台和机制建设,持久、稳定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本次活动具体组织工作统一由各市(州)“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市(州)局纳税服务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后,尽快与当地“发展服务中心”沟通衔接,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毕军业电话:0431-85225901手机:13341581537

(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陈宇新电话:0431—8115116913159562682

李俊芳电话:0431—8115117113944904309

(三)各市(州)、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双阳区:庞文孝0431—8839556913274301538

辽源市:刘忠安0437—326002713843700488

延边州:李萍0433—281366213514430167

前郭县:王玉君0438—212099515843814389

辉南县:詹红艳0435—822272415944599286

长岭县:张秀荣0438—722620613894972645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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