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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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