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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免征乌鲁木齐市威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2户新办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乌鲁木齐市威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2户单位的请示》(乌地税发[2003]19号)收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29号)第三条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乌鲁木齐市威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2户新办企业在下述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开业时间

免征期限

1

乌鲁木齐市威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1.9

2002.1-2004.12

2

乌鲁木齐科瑞达热力设备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2001.12

2002.1-2004.12

3

乌鲁木齐市兴电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1.11

2002.1-2004.12

4

乌鲁木齐市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

2001.9

2002.1-2004.12

5

乌鲁木齐益盛祥商贸有限公司

2001.3

2001.3-2004.2

6

新疆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2001.7

2002.1-2004.12

7

乌鲁木齐蓝和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01.2

2001.2-2004.3

8

新疆济仁堂医药连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1.9

2002.1-2004.12

9

新疆夕阳福迎宾老年养老保健有限责任公司

2001.11

2002.1-2004.12

10

新疆立通通信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2001.3

2001.3-2004.2

11

乌鲁木齐市阶梯英语培训中心

2001.5

2001.5-2004.4

12

新疆科华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001.1

2001.1-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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