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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安保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志宗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杭州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14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王永水海关总署政法司副司长

邱月玲(女)北京海关副关长

王家鹏天津海关调查局局长

王光林太原海关副关长

孙发贵太原海关助理巡视员

霍守义满洲里海关副关长

李国沈阳海关副关长

冯忠明南京海关副关长

钱建中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关长

胡泽南昌海关副关长

魏斌南昌海关副关长

方幸福南昌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肖力成都海关副关长

曹灵孝贵阳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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