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安保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志宗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杭州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14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王永水海关总署政法司副司长
邱月玲(女)北京海关副关长
王家鹏天津海关调查局局长
王光林太原海关副关长
孙发贵太原海关助理巡视员
霍守义满洲里海关副关长
李国沈阳海关副关长
冯忠明南京海关副关长
钱建中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关长
胡泽南昌海关副关长
魏斌南昌海关副关长
方幸福南昌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肖力成都海关副关长
曹灵孝贵阳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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