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共同制定了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 编码 职业名称

16 23 02 01砌筑工

26 23 03 01混凝土工

36 23 04 01钢筋工

46 23 05 01架子工

56 23 06 01防水工

66 23 10 03管工

76 15 03 01手工木工

86 15 03 03精细木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