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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保定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请示》(市地税三函〔1998〕第1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按工矿区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99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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