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127号“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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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127号“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