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给你们,请专属结合新地税一字[1998]089号件一并遵照执行。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