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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9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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