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路政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由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粮食局(由市商务局管理)A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市卫生局管理)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 上一篇
杭州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