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会字【1996】07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新财会字【1996】079号“通知”
下一篇 →
西宁仲裁委员会章程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