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决定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适用税目税率按照方案所附的《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pdf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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