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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通告

原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获得税控收款机、税控器(证书编号SKJ042)、金融税控收款机(证书编号SKY038)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经核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并购该企业,税控收款机业务已转移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以及地方有关部门意见,经我部审查,同意原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不变。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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