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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合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的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规则适用性及信息披露有效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6号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不再适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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