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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 (2021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深证上[2018]56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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