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问答 ›文章详情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0-01-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五、办理时间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