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想要选择差额征税,是否要先办理备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8-09-12
根据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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