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1-11-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本办法存货损失的规定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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