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拆迁补偿购置新房是否缴纳契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时间:2021-02-05
留言时间:2021年2月4日
答复时间:2021年2月4日
留言咨询:用拆迁补偿购置新房是否缴纳契税?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省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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