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收入满足哪些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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