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解答:
上海税务局时间:2020-11-26
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 上一篇
12366热点问题(2018年第1期)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