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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申请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7-10-31

【业务描述】:国家税务总局接到无偿援助项目购货方和项目单位的免税申请,以及商务部或者财政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工作。核查无误的,逐级布置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关业务进行核实。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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