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离境退税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问: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离境退税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增值税税率由16%和10%分别调整为13%和9%。为配合税率调整,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相应调整,针对适用税率为9%的物品,增加了8%的退税率,其他物品,仍维持11%的退税率。也就是说,自2019年4月1日起,将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由原11%一档调整为11%和8%两档,适用税率为13%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同时,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境外旅客权益,退税率调整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境外旅客购买的退税物品,如果已经按照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仍然按照调整前11%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华北法税圈——【实务建议与风险提示】
【税务要点提示】
此次调整是增值税税率下调的配套措施,遵循“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将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挂钩,形成两档退税率(13%税率对应11%退税率,9%税率对应8%退税率)。设置3个月过渡期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对纳税人(旅客)权益的保护。
【实务要点提示】
1.过渡期操作:
过渡期内(如2019年4月1日-6月30日),判断标准仍是发票开具日期。若发票按旧税率(16%/10%)开具,则按旧退税率(11%)计算退税;若按新税率(13%/9%)开具,则按新退税率(11%/8%)计算。
2.系统配置:企业退税计算系统需能根据发票开具日期和票面税率,自动判断并适用正确的退税率进行计算。
【企业风险提示】
过渡期内错误适用退税率,尤其是在新旧税率发票并存的情况下,易发生计算错误。
【企业实操建议】
1.历史数据清理:在税率调整时点,彻底清理系统中残留的旧税率商品信息,防止误用。
2.双重校验:在过渡期内,对退税计算结果增加人工复核环节,重点核对发票日期与退税率对应关系。
3.公告与提示:
在店内醒目位置及开单时告知旅客税率调整及过渡期安排,管理旅客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