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优惠项目需要单独核算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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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