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审核,现将宁波市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1月1日
← 上一篇
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推广应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