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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转让业务办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做市商等机构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转让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转让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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