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3年6月修订)》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满足市场需求,强化市场服务,进一步规范基金简称编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2〕1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3年6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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