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定于6月3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做好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安排。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9号楼3层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省分会场:省政府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征兵办主要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相关高校负责同志。
邀请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军区各1位负责同志参会。
2.市、县、区分会场:各市、县、区政府分管就业和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征兵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区)和在省分会场参会各单位将参会负责同志名单于6月2日下午5时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张莉,电话:02963915246 18991885183,传真:02963915014)。
2.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具体负责会务工作。请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做好视频会议保障工作。
3.请各市(区)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并组织参会,请省教育厅确定并通知相关高校在所在地分会场参会。
4.请参会人员着便装,戴口罩(非N95)持此会议通知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请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参会人员和车辆予以放行,并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附件:
1.省分会场与会部门和单位名单
2.会议报名回执
3.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省分会场与会部门和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军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征兵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工商联、驻西安相关普通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通知)。
附件3
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在会场集中、整齐就坐,主要领导同志在前排中间就坐。与会人员着便装,请于6月3日上午9时45分前就座完毕。
二、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三、分会场摆放桌签,尺寸适中。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市、县、区的桌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文字。
四、各市、县、区分会场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隐患风险,确保安全。
五、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六、请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七、请各分会场于6月3日上午8时前布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