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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定于6月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总结过去一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 我省参会安排

(一)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9号楼3层电视电话会议室。

各市、县、区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省分会场:省长,常务副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有关部门,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1位负责同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和副组长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参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市、县、区分会场:各市、县、区政府全体负责同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在当地分会场参会。请省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和副组长参会。

2.各分会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各分会场要严格落实有关防疫措施,确保安全。

3.请参会人员着便装,全程佩戴口罩(非N95),并于6月2日(星期三)上午9时40分前就座完毕。

4.省专用通信局做好市一级视频会议保障工作;请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做好县一级视频会议保障工作;请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持会议通知的参会人员及车辆予以放行。

5.请将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参会名单(含姓名、职务、移动电话),于5月31日下午4时前报省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的,需报送请假理由。

附件:

1.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单位名单

2.会议报名回执

3.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9日

(联系人:张 超 传真:02963912273 13259742929  谢志锋 电话:02963912273 13484516730)  

附件1

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单位名单 

 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办)、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省委台办、省委外办(省政府港澳办)、省委编办、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省档案局、省保密局、省密码局。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文物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人防办、省信访局、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质调查院、省供销社、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烟草专卖局。

省政协办公厅。

省法院、省检察院。

省贸促会、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西安海关、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陕西煤矿安监局、西北铁路监管局、中铁西安局集团、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


附件3

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 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在会场集中、整齐就座,主要领导同志在前排中间就座。与会人员着便装,请于6月2日上午9时40分前就座完毕。

二、 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三、 分会场摆放桌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方正小标宋字体。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市、县、区的铭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文字。

四、分会场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请各分会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六、请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七、请各分会场于6月2日上午8时前布置完毕。

八、定于6月2日上午8时30分进行系统联调,请负责会务工作和系统维护保障工作的相关同志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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