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务院定于6月25日(星期二)10时,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总结去年以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情况,研究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9号楼3层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区)、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 省分会场: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和副组长,省营商环境“八办四组”负责同志;邀请省委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1位负责同志参会(参会部门和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分会场列席会议。
2. 市、县分会场:请各市(区)、县(市、区)政府全体负责同志,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通知所属县(市、区)及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分会场参会。请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和副组长参会,请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省营商环境“八办四组”负责同志参会。
2. 请参会人员于6月25日9时45分前就座完毕。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要求,保持会场秩序,严禁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和随意走动等。(参会人员着便装)
3. 请省专用通信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系统维护、联调工作。
4. 请将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和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参会名单于6月24日(星期一)10时前报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5. 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凭此会议通知进入省政府大院。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2日
(联系人:朱 亮 电话:63912461 传真:63912460 王志坤 电话:63912273 传真:6391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