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冬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今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使全省人民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当前正值节后春运高峰和工矿商贸企业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了认真汲取春节期间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1·29”烟花爆竹库房爆炸及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2·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月5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面对当前国内外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政府1月4日全体会议,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6〕2号)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在当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继续把煤矿安全、交通和农机安全、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作为重点,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工作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特别要重视基层安全工作和安全基础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当前,尤其是要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节后恢复生产的各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隐患不排除、安全措施不落实决不能盲目恢复生产。要高度重视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5〕45号)精神,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当前春运仍处于高峰,各种文化娱乐活动较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一切努力,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及时治理和消除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
去年12月上旬至今年春节前,省委、省政府组织了9个行业检查组和5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各行业、各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查。从检查督查情况看,虽然总体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有所加强,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有的还相当严重。针对国务院安全生产第8督查组去年底对我省安全生产督查后的反馈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已专门下发了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5〕46号),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陕政办发明电〔2005〕46号文件要求逐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型和危险程度,据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在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验收不合格或整改无望的企业,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能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而酿成事故的,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06〕8号)年初已经下发,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不断健全、完善适合本地、本部门需要的应急分预案,尽快组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活动,并根据演练和应急实践及时修订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分工、流程的合理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