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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05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3-05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3〕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同安区12-12洪塘北片区白石山南路与十一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2023-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及处置、开发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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