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05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3-05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3〕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同安区12-12洪塘北片区白石山南路与十一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2023-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及处置、开发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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