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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意见


省扶贫办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为推动我省老区和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现就加快我省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基本方针,围绕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中心任务,以支持现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用现代理念、现代方式、现代科技实施产业化扶贫,整合力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做强做大扶贫主导产业,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使老区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得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工作目标:通过在老区贫困地区把扶贫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产业开发层次,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增强贫困农民素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速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努力实现老区贫困地区的跳跃式发展,逐步改变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帮扶范围与支持产业

(一)帮扶范围。根据我省贫困地区基本分布在革命老区的实际,重点支持国家在我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扶贫支柱产业,辐射带动56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30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扶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帮助老区贫困地区群众开辟稳定、持续增收的渠道。

(二)支持产业。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依托各地现有优势产业,结合全省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十百千”工程及“一村一品”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现有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和覆盖农户面大、扶贫功能强”的条件,在分布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的8个设区市,本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扶优扶大、加快发展”的原则,对其扶贫主导优势产业予以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赣州市:以脐橙、生猪、毛竹为主的林果业和养殖业。

吉安市:以草食畜禽、无公害蔬菜、茶叶为主的特色养殖和经济作物。

上饶市:以鄱阳湖水产、油茶、泡桐为主的特色水产和林产业。

抚州市:以南丰蜜桔、白莲、烟叶为主的林果业和经济作物。

九江市:以青虾、赣北早熟梨、桑、棉为主的水产和经济作物。

萍乡市:以中药材、雪莲果系列产品、无公害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及加工。

宜春市:以林业、油茶、生猪为主的有机农业。

景德镇市:以蔬菜基地、有机茶叶为主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

三、有关扶持措施

(一)集中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1.省下达各地财政扶贫资金中扶持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资金,优先用于改善贫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条件;科技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资金,重点用于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和组织实施产业开发的实用人才培训。

2.省安排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集中支持各地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3.省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050万元,集中支持21个重点县的贫困农户开展“一村一品”建设。

4.国家安排到省的科技扶贫项目资金,集中支持重点县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问题。

(二)整合各项支农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安排支农项目资金时,要向各地选定的重点支持产业倾斜。

(三)引导信贷资金支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老区贫困地区的金融市场,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支持老区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老区贫困地区遵循市场规则,充分运用信贷手段做大做强选定的重点产业,切实解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大户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落实自筹资金支持发展。各地对选定的重点产业发展要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发展措施和配套投入,切实发挥受益主体的作用,履行责任主体的责任。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制订发展规划。各设区市要按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路和要求,对选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逐一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内容,规定发展措施,确定发展目标。要按照“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要求,紧扣扶贫宗旨,确保扶贫对象受益,使重点发展产业真正成为老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和主导产业。“十一五”期间,力争在老区贫困地区培育形成几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几十个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建成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各设区市制订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分别报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备案。

(二)落实支持措施。各设区市要根据制订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按项目提出年度资金支持需求,在认真落实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性质及资金渠道,将项目对口报送省直有关部门争取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在本部门管理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的范围内,将各地选定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列入年度安排计划,优先予以支持。

(三)动态监测考评。各地要加强老区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及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的动态指导和监测,及时掌握情况、纠正偏差、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省直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安排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加强调研、指导和管理,并建立年度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下年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

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工作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农业开发等部门及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具体实施工作由各设区市负责。各设区市每年对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及成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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