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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林草部门,各隶属海关,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紧落实。

各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每日11时前分别对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案例。案例编报要素包括:一是发现线索的日期;二是采取了什么检查执法行动;三是认定了什么违法事实;四是作出了什么处罚决定等(若还没有完成行政处罚,可写正在调查中)。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农业农村厅

石家庄海关 省林草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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