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辉同行” 转让价7658万元,背后利益和税务博弈
据报道东方甄选披露,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职后,从原股东“东方甄选”手中以7658.55万价格收购“与辉同行”100%的股权。消息公布后,新东方美股盘前跳水,现跌超8%。
不禁要问:董宇辉收购公司这七千多万的钱哪来的?
有意思的是俞敏洪发表了这么一段话应该是回答了大家的疑问
大概意思是“董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是他个人给董宇辉的,相当于“与辉同行”白送了。当然老俞也强调了资金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
从老俞的话中不难看出,实际上是俞敏洪俞老板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了董宇辉,董宇辉拿着这笔钱在收购与辉同行”,完成了资金链的闭环。而据东方甄选公告显示,与辉同行自2023年12月22日成立,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纯利为1.41414亿元人民币。董宇辉分走了大部分的利润。
吃瓜吃了有一会了,那咱们从税务的角度探讨下,这次股权收购应该如何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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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背景:
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持有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
交易方式:
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给董宇辉。
3
交易价格:
人民币7658.55万元。
本次交易与其说是股权收并购,不如说是股权转让更为直接。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一般纳税人税率为25%;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享有不同的政策税率分别为:5%/10%/20%。当然,买方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但是粗略算下来卖方也要缴纳1664万的企业所得税呢!
本文的重点讨论的是董宇辉个人拿到这笔股权购买款,是以什么方式拿的,以及需要交哪些税,如何更省税!
第一种方式:董宇辉以工资薪金的方式领取,税费计算如下:
董宇辉的税后收入是7658.55万元,对应的是45%的税率,转化成税前收入是1.39亿元。粗略计算,个人所得税:1.39亿×45%=6266万元
第二种方式:董宇辉以劳务报酬的方式领取,税费计算如下:
董宇辉的税后收入对应的是40%的税率,转化成税前收入是1.12亿元。粗略计算
个人所得税:1.12亿*0.8*40%=3584万元
在完成上述复杂的交易流程并计算相关税费之后,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对于董宇辉还是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言,此次股权转让都涉及到了相当数额的税费。
当然,这个数额也是我们针对这场股权转让的一个合理的猜测,相信面对高达数千万的税费新东方的财务团队一定有更加合理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