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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上海市第一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21〕21 号)的有关规定,经复核,决定取消奔达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 22 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撤销年份及原因详见附件。(沪高企认指〔2024〕004 号文件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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