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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天津星微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天津星微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取消资格起始年度

1

天津星微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gr202112000598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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