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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黑龙江智深科技有限公司等 64 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黑龙江智深科技有限公司等 64 家企业已注销,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黑龙江智深科技有限公司等 64 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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