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派出机构: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1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1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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