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积极落实鼓励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鼓励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2第5 号,以下简称《公告》),并就《公告》的落实,专门下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积极落实鼓励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苏国税函〔201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重要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举措和有效途径。因此,各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全面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不断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步伐。

二、不断优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纳税服务举措

各级要加强纳税人涉税需求采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和服务措施。要广泛通过新闻媒体、12366服务热线、网上办税厅、咨询解读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渠道,大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利用当前“营改增”的契机,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要针对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依托税收专家团队,借助税企高层对话、税务协调员等机制,提供“点对点”的个性化纳税服务。要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三、大力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要认真研究和部署本单位落实《公告》的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部门牵头抓、各税政管理部门配合抓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组织税收收入原则,及时兑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市局将对各单位落实《公告》情况组织专项督察,对政策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积极落实鼓励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苏国税函[2012]211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