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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9]485号)转发你们,请做好执行准备。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9]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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