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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新政发[2009]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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