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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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