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2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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