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范本(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办税服务行为,切实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区纳税服务工作实际,区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范本(试行)》(以下简称《范本》),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范本》,深入开展办税服务厅专题调研,摸清基本现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各地、州、市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局备案(纳税服务处)。
二、开展试点,逐步完成。各地可先行确定1至2个办税服务厅作为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力争2至3年内全面完成。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所有区县国税局、五家渠国税局、阿拉尔国税局、图木舒克国税局和其他各地州所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必须在今年完成,区局将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对其他单位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开展验收工作。
三、精心组织,大力实施。办税服务厅是对纳税人办税、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进行处理的综合服务场所,是集中体现国税机关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平台,是充分展示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窗口,是征纳双方沟通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因此,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力度,全力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局(纳税服务处)反映。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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